关于危化品管理规定

发布者:田成祥发布时间:2022-11-19浏览次数:10

1.        本实验室对教学与科研工作中所需要使用得易燃、易爆危险品与剧毒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。本实验室的危化品全部放置在双锁柜中,上下两个柜子共由四位老师(林老师、辛老师、张老师、黄老师)分别持有钥匙,实行双人双锁制度。

2.        使用危化品时,必须两位管理老师同时在场,用完后必须将药品瓶归还,并在危化品管理本上记录用量并签名。

3.        危化品日常管理,每个季度都要盘点一下危化品的库存量。

4.        购置新的危化品后,及时在危化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。

5.        危化品使用后的废液,请放入废液药品瓶,放入实验室门口的废液回收桶,待学校统一处理。

6.        有计划地购买与使用易燃、易爆品与剧毒药品,由实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用申请报告,经安全管理员审核后向有关部门报批购买。药品购买回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清点验收,登记造册。

7.        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应分类分区放置,不得与一般药品混杂贮存,远离电源、火源。置于避光阴凉处,库内严禁烟火,注意温度、湿度、通风、光线等条件得改善。

8.        剧毒药品应专柜保管,建立登记薄,记载收入、使用、消耗情况。瓶签上应有明显得标记。对其领用、剩、废、耗得数量必须详细记录,用剩药品及时退库。危险品得空容器,变质料、废渣应予妥善处理,严禁随意抛弃。

9.       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,防止积压变质。对变质、损坏、过期得易燃、易爆品与剧毒药品,应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批准、监督下组织力量以适当得方式销毁,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备案。

10.     危险品得包装与封口必须坚实、牢固、密封,并经常检查就是否完整无损。如发现破损、渗漏等现象,立即进行安全处理。

11.     存放剧毒药品与危险品得地方一律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。严禁在药品房内使用电炉、煤气炉或其她明火。实验管理人员离开药品房时,要严格检查,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可离开。

12.     每年年终对上述物品组织清点,要求做到帐物相符,管理规范,并将清查结果向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报告。